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含哪些
1. 免除或减轻责任 :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一方责任。
2. 加重责任或限制权利 :不合理地加重一方责任或限制一方主要权利。
3. 排除主要权利 :排除一方主要权利。
4. 免除法定赔偿义务 :免除造成人身损害或因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情形下的赔偿义务。
5. 无民事行为能力 :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。
6.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。
7. 恶意串通 :恶意串通签订的格式条款。
8. 欺诈胁迫 :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,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。
9. 损害第三方利益 :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格式条款。
10. 掩盖非法目的 :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。
11.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: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。
以上情形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97条及相关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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